營養學院境外研修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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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養學院境外研修說明

境外研修類別及申請資格

 

(一) 實驗室研究類: (至盟校老師Lab研習,需媒合)

–大學部學生需修習至少一學期「專題研究」,並取得該課程指導教授證明。
–碩、博士班學生需完成「論文計畫審查」或等同之研究能力證明,並取得指導教授證明。
–語言能力: 全民英檢中級通過、多益 550 分以上或等同上述測驗標準。

 

(二) 專業課程類: (如Harvard Session、櫻花科技計畫、雙聯學位)

–依欲申請之學校規定。

 

(三) 見習類: (如學海築夢計畫)

-依甄選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