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教務處公告】
考量目前國內疫情趨緩,但仍未完全排除感染風險,調整109.
實施日程 | 實施遠距教學範圍 | 備註 |
109.04.06(W1)-04.12(W7) | 60人以上講演課程,採遠距教學 | 依109.04.06校級防疫小組會議決議 |
109.04.13(W1)-05.03(W7) | 大學部講演課程,採遠距教學 | 依109.04.06校級防疫小組會議決議 |
109.05.04(W1)-05.17(W7) | 大學部講演課程,採遠距教學 | 依109.04.23校級防疫小組會議決議 |
109.05.18(W1)-05.31(W7) | 1.100人(含)以上講演課程及提案校課程委員會異動為遠距課 2.其餘課程宜恢復實體授課。 | 依109.05.11校級防疫小組會議決議 |
109.06.01(W1)-06.14(W7) | 待109.05.25校級防疫小組評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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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.06.15(W1)-06.28(W7) | 待109.06.08校級防疫小組評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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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以舊有教案影片實行遠距教學者,應恢復實體授課。
※ 各課程仍應落實防疫安全措施以預防疫情發生:注意教室通風,
※ 含無法返台境外生選課之課程,敬請提供彈性授課方式,
檢附防疫期間教師教學注意事項,敬請教師依循辦理:
一、依109.03.31教育部「
二、目前仍為學期進行期間,
三、本校師生於室內外均應保持防疫所需之適當社交距離(室內1.
四、教師進行遠距教學時,為確保學生學習成效,請確實掌握學生線
五、敬請授課教師提醒學生,執行遠距教學期間並非放假,同學切勿
六、
七、實驗課程、實作課程等操作型課程,如採遠距教學,
八、如授課教師採取遠距教學需相關技術諮詢,
教務處敬上109.05.11